2025年12月30日,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批准修订并发布实施团体标准《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规范》(T/AOPA 0008—2025、T/CAGIS 0019—2025、T/CHALPA 0001—2025、T/CATAGS 103—2025)。
该标准在《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T/AOPA 0008—2020)基础上修订形成,其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机构相关标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为无人机人才培养和发展提供了明确、稳定的行业技术依据。
该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民用中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训练的机构,现有训练机构应严格对照本团体标准,持续完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训练手册及运行管理等内容,确保训练机构符合规范要求。新设立训练机构在申请训练机构合格证件时,亦应全面按照本团体标准执行。





